农超对接难堪重任?
现在看来,农民增收、企业增效、顾客受惠的三方共赢格局还只是美好愿景罢了。
日前,哈尔滨 家乐福、中央红等10家连锁超市与周边30家农业合作社签订了2.5亿元的农产品供销合同。对接的农产品将进驻以上商超的农超对接专柜,平价销售,使得农业合作社及其菜农都欢心鼓舞。
无独有偶,北京天源鸡、 俏江南[微博]、新辣道等40余家国内知名 餐饮连锁企业也在与北大荒集团、珍珠山公司、正大集团等50余家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对接。凡此种种,无不说明这个由政府部门引导的“农超对接”工程似乎正在焕发出其强劲的活力。
然而,有业内专家对此似乎并不看好。日前,上海商学院教授周勇就撰文表示,农产品产销对接的主导方式不应该是“农超对接”,至少现阶段还不可能做到。而从2009年就开始试点的农超对接一直到今天仍在试点,似乎也在某种层面上印证了这一说法。
“小菜农”与“大连锁”之间原本就有道天然的鸿沟,再加上农业合作社的不成熟,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一模式的局限性。一位不便具名的业内专家认为,现在超市多是“赔本赚吆喝”,消费者也没得到什么实惠,而菜农更是“伤不起”的这种现状应该引起重视,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合理构建也需要重新审视。
永远的试点
众所周知,农超对接从一开始就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来主导的。早在2008年12月,商务部、农业部就联合下发《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从2009年起试点工作正式启动,要求到2012年,试点企业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达到50%以上,减少流通环节,降低流通费用,并建立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。
在2009年10月份农业部的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,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副站长赵铁桥说,目前,这项工作得到了广大超市、流通企业的积极响应,农民专业合作社踊跃参与,“农超对接”试点工作已在全国24个省(区、市)开展,涉及的主要农产品包括蔬菜、粮油、畜禽产品、干鲜果品、茶叶、水产、食用菌、特色养殖等。
到了2010年12月底,据农民日报援引来自农业部的统计显示,截至当前全国已有28个省(区、市)开展了“农超对接”工作,涉及蔬菜、粮油、畜禽产品、干鲜果品、茶叶、水产、食用菌、特色养殖等十多类农产品。
如此看来,这一试点工作成绩斐然。或许正因为此,商务部、农业部于2011年3月份又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力争“十二五”期间大中型城市生鲜农产品经超市销售比重翻一番,达到30%。
有意思的是,该《意见》下发还不到一年时间,商务部在2011年年底又联合财务部下发了《关于2012年开展农超对接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美其名曰为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,加强产销衔接,打造稳定、高效的流通链条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财政部、商务部决定开展2012年度农超对接试点。
明眼人不难看出,从试点到全面推进,结果又回到试点,背后肯定有原因。而从文件下发单位的转变,似乎也能略见一斑。
的确,在《意见》下发后不久,商务部和农业部就因谁牵头主导、项目的实施等问题产生了分歧,并最后闹得不欢而散。上文不便具名的业内专家告诉记者,尽管单纯从文件下发单位上很难全面说明问题,在2009年的试点工作中财政部就有全面的介入,在下发文件时也没有署名。但去年10月份商务部单独召开农超对接现场会应该能说明很多问题。按惯例应该是商务部、农业部两部门联合召开的,事实上2010年的首次现场会也是两部门联合举办的。
两部门有意见分歧和利益冲突是可以理解的,但也不能因此误了大事。该专家不无忧虑地说,“农超对接事小,但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设事大,而且时间不等人。遗憾的是,直到现在,关于农超对接的事都还没弄明白。2012年又试点,那今年呢?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说法。难道农超对接要永远的‘试点’下去?”
尴尬的主导
据一位接近商务部的知情人士透露,其实商务部决定再次试点,主要还是觉得目前农超对接只有大量问题暴露,而鲜有经验可总结和推广,全面推进还不是时候。更何况,真正做好农超对接,也绝不是一两个部门能解决得了的,还需要多个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。而对于农业部而言,可能只关注农产品的种植这块就行了。
的确,按照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的说法,农超对接作为现代流通方式,应该要实现农民增收、企业增效和市民受惠的多方共赢才行。事实上,这也是农超对接的美好初衷。
据姜曾伟去年10月份在福州举行的农超对接现场会上透露,全国参加农超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1.5万家,直接受益农民超过100万人。通过发展农超对接,减少了2-3个农产品流通环节,流通成本平均降低10%-20%,零售价格降低10%-20%,部分农产品实现了24小时内从农田到超市。
但是在现实层面,似乎又是另一番景象。
张培坚,青岛康之源生态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。去年年底,他参加了2012年秋季青岛商务局组织的农超对接交流会,和青岛一家大型超市签了合同,专门向超市供新鲜蔬菜,让他开心不已。然而一年后,他却欲哭无泪。
何以至此?张培坚给媒体一份需要交给超市的费用单:进入每个超市分店入场费在2000元-3000元不等(签一次合同交一次入场费,一般合同只签一年),春节、端午节、五一、国庆等各种国家节日、超市店庆日都要交过节费500元,促销员每个月的管理费150元-300元(促销员由自己招聘),促销员培训费50元,还有全部营业额抽出20%也要上交给超市。
除此之外,他还要负担促销员的工资2000元左右,以及生产的所有成本。就这样,每月5万元的销售额,需要去掉40%的成本,20%的超市扣点,外加5500左右的固定费用,就剩下2000元左右,收益仅有4%。
不仅如此,超市方面还随意提高返点、随时终止合同,更是让菜农防不胜防。张培坚说,“我们现在就面临这种两难的选择,要么提高返点继续供货,要么终止合同。”
突然终止合同等于之前他们的心血全徒劳了,提高返点继续供货也是无利可图。据记者了解,目前这些绝非个案。
张培坚说,高额的超市扣点和过节费管理费使超市成为了最大的受益者。而记者获得信息却是超市生鲜部鲜少有盈利的,有的甚至成了超市的鸡肋。菜市口百货负一楼的华普超市生鲜部林经理说,“生鲜部肯定赔钱,像叶菜这种生鲜,加上人工费,运输费,保鲜费,注定要赔。只不过是为了赚取客流量。”
规模较大、农超对接做的相对较好的 物美超市,其生鲜部龙科长也坦言,“生鲜部有三类,干果、水果、蔬菜。干果还能赚点,水果基本不赔不赚,蔬菜是不盈利的。但是任何一家超市都不能没有生鲜部,不然就会大大减少客流量”。
如果把不出现赤字就不错的生鲜柜台出租出去,那不就是一桩稳赚不赔的生意了吗?可是如果柜台出租,超市就不能控制生鲜农产品的销售价格,吸引不了顾客,超市的其他商品也将受到影响。
更重要的是,在农超对接这一过程中,消费者似乎也没获得什么实惠。农民增收、企业增效和市民受惠的多方共赢在试点中变成了一句空话。
多渠道并举
“超市把他们的管理职能延伸到上游的农业和农产品生产部门,通过合同、订单、标准等手段直接参与了农产品生产、加工和物流领域的监督和管理。这将影响农产品生产者的生产理念,促进生产技术、品质与安全性的提高,更快地实现现代化。”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,研究农产品供应链和超市问题的专家胡定寰这样陈述。从某方面来说,“超市是引导中国农业走向现代化的火车头。”
但这是否就意味着“农超对接”就理应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导方式,还值得打个问号。
据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会长张玉玺介绍,全国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上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近3万家,这并不含在广大农村自发形成的简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。全国几万家农产品批发市场,承担着约70%的农产品流通任务。部分连锁超市和其它零售网点的货源,甚至一些连锁大超市的生鲜货源,也大部分来自农产品批发市场。
看来,“农超对接”没有像期待的那样,独立支撑起百姓的生鲜饭桌。起到支撑的,是不尽人意的“批发市场”。
“农超对接不应是农产品产销的主导方式”,上海商学院周勇教授说。“虽然批发市场存在‘脏乱差、小散弱’,安全无保证等诸多问题,但它确实发挥着城市农产品供应主渠道的作用,也是农民销售农产品的主要渠道。这一基本特征,在短期内不会改变。此外,批发市场能够为大型连锁超市提供稳定的现货货源,即使在直销主导的经营模式下,超市仍然需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货补充。”
没有人敢说,具有农产品供应链上的划时代革命意义的农超对接,就是康庄大道,必将取而代之其他销售方式。也没有人敢说,农产品批发市场行将就木,定被新的模式淘汰。新旧的交替,不是“你死我活”,而是“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”。
“农产品产销对接的方式,不用只有‘农超对接’,还可同时采取‘农批对接’‘零批对接’,三者共同主导。”周教授说。 |